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着力培养善于与群众沟通的农村基层干部

2001-02-02 来源:光明日报 阮英梓 我有话说

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重视、不愿意或不善于与群众沟通的问题,由来已久。究其原因,既有个人素质方面的问题,也有培养、选拔、教育、监督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。着力解决这一问题,建设一支善于与群众沟通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,既是长期任务,又是当务之急。

一是选人时,要注重选拔善于与群众沟通的基层干部。

要改革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,既要坚持党管干部,又要坚持群众路线,要由群众推选他们信得过的基层干部。1999年黄冈市乡镇四套班子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和村委会直选,市委公开了“有一定的理论素养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、有依法办事的自觉性、有做好工作的真本领、有很强的群众观念”的乡镇干部选拔标准,和“有为民思想、有政策水平、有工作能力、有踏实作风、有吃苦精神、有廉明正气”的村干部选拔标准。同时,拿出20个乡镇长职位公开选拔,所有乡镇党政副职全部实行竞争上岗;村委会严格实行了村民直选,村党支部成员实行“党委定职数,群众定去留,竞争定岗位”。179个乡镇和4286个村选举产生了新班子,结构明显优化,整体素质明显提高。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明显增强,自觉地联系、宣传、发动和引导群众,在干群之间搭起了“连心桥”。

二是培训上,要向基层干部传授与群众沟通的方法。

基层干部的培训,除了传授基本理论、基本业务、基础知识外,还要传授做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,并不断创新,以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农村基层干部要挤时间学习,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;勤于思考,使自己变得聪明起来;善于总结经验,做到成一事,进一步,吃一堑,长一智;还要勇于实践,特别要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,做到严于律己,管住自己,当好表率。黄冈市基层干部把市委总结的思想政治工作“十法”,即载体活动法、典型示范法、对比启示法、结合教育法、矛盾转化法、村规民约法、干部联户法、层次工作法、目标管理法、激励引导法,运用到实际工作中,较好解决了“老办法不行,新办法不明,蛮办法不能用,软办法不管用”的问题,效果相当好。许多地方大事不出村,小事不出组,矛盾不上交,调解纠纷不过夜,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,党群关系不断密切。有一个村前年修路,钱不够,想找群众集资。村干部张榜公布了各家集资款额。限5天内到村部交清。群众不仅不交,相反还告他们“乱集资、加重负担”。村干部既生气又泄气,修路的事就搁下来了。去年村委会直选后,新的班子决定重修前任班子留下的半截路。他们召开群众大会,运用对比启示法讲明为什么修路,要多少钱,从上面要了多少钱,还差多少钱;又运用典型示范法,讲明村干部和党员带头捐了多少钱。这么一讲,群众思想通了,钱都交上来了,有的还义务出工,路很快修通了。同为修路,同为群众谋利益,方法不同,效果就不同。

三是工作中,为基层干部与群众沟通提供了有效载体。

要探索形式多样的受群众欢迎的载体,将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。黄冈市委近年来开展了文明创建、“双万”扶贫、“三个放活”等活动,广大基层干部踊跃参与,重点帮助农民解决看病难、行路难、吃水难和农产品卖难等实际问题。同时大力发展村级经济,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,为群众工作奠定物质基础。许多乡镇干部在“三个放活”活动中,走出机关办企业建基地,为群众作示范,引导群众闯市场奔富路,使干部与农民的沟通更加快捷有效。

四是制度上,构建一个既激励又约束基层干部与群众沟通的机制。

要树立先进典型,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。既要表彰发展经济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,又要表彰群众观念强、密切联系群众、善做群众工作、政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,特别优秀的还要大胆提拔使用。新闻媒体要经常正面宣传基层干部的好典型,以弘扬正气。对打击报复基层干部的行为要予以严惩,以保护其积极性,维护其合法权益。与此同时,对一些干群关系长期紧张的基层组织,要大力进行思想、作风和组织整顿,对行为恶劣的基层干部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、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,触犯了法律的要法办。黄冈市委从去年起,每两年表彰一次“十佳”乡镇党委书记、“十佳”村党组织书记和30名优秀乡镇干部,每年为100名村干部提供养老保险。一大批德才兼备、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。去年底乡镇换届选举时,全市共有90名优秀村干部提拔进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,同时,加大了查处力度,一些违法乱纪、侵害群众利益的农村基层干部被查处。

(作者系中共黄冈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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